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幼专春晖学前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由于时间紧急,拟对“红星村幼儿园装饰装修 ”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红星村幼儿园装饰装修”;
2.采购项目编号:四川兴凯杨政采磋【2016】20号;
3.采购内容:“红星村幼儿园装饰装修”(见磋商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本项目最高限价:¥:1717911.19元,大写:壹佰柒拾壹万柒仟玖佰壹拾壹元壹角玖分;
6.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专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四川省境外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9.投标人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具备磋商文件中关于资格、资质的其他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绵阳毅德支行;
银行账号:51001102043059000013;
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10月 14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书面说明必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确认后生效)。
未成交投标人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 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乐荟城写字楼6楼29号。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3.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自带U盘现场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 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磋商地点:(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乐荟城写字楼6楼29号。
七、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幼专春晖学前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28162175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园区乐荟城写字楼6楼29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唐老师(项目咨询)、张老师(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
电 话:0816-8385836